《罪咎》沿襲前一本《罪行》的寫作風格,作者費迪南.馮.席拉赫一樣沒有使用過多的文字裝飾,也沒有書寫太多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,而是透過簡潔、樸素的文字,講述一則則真實發生過的刑事案例,點出自以為正義使者的司法工作者,不見得比惡人神聖到哪裡去,制裁惡人的法律規範,很多時候也不過是做做樣子罷了!
作者在本書羅列了15則刑事案件。不用多想,也可以知曉這15則刑事案件必是有其代表性,才會從諸多犯罪檔案中脫穎而出,榮登暢銷書內容。其中最讓筆者印象深刻,甚至可以說是拍案叫絕的(這樣形容或許不是很正確,但真的很精彩),是最後一篇「祕密」。
「祕密」不過短短三頁,故事內容非常簡單,卻十分驚悚、駭人。作者敘述一位名叫「法比安.卡克曼」的精神病人老是覺得有人跟蹤他、要加害他,還煞有其事講了一堆根本不存在,且荒謬至極的事。作者實在是受夠了,就告訴卡克曼他需要醫療協助。卡克曼一聽,毫無異議的接受了。當去到精神治療機構時,卡克曼神智非常清楚的搶先跟醫護人員自我介紹,「您好,我是費迪南.馮.席拉赫律師。我給您帶來卡克曼先生,我推測,他有很嚴重的毛病。」全書在這裡結束。
卡克曼是典型的妄想症病例。這類病人在發覺外在情境改變時,會因懷疑與不安,開始推敲其中的含意與動機,甚至將各種不相干的訊息加以收編與系統化,進而採取某些行動保護自己或是反擊對方。看起來這好像專屬精神障礙的人才會出現的行為,其實不然,第一則案例裡的「慶典」,滿懷熱情的年輕律師(作者也是其中一員)為了贏得官司,不顧被害少女的權益,指導被告者行使緘默權,讓犯罪者全身而退,這不也是被迫妄想病(年輕律師為贏得官司,利用人類彼此不信任的懷疑本性,透過法律行動保護自己及委託人,反擊被害少女。至於法官這方,雖然心知肚明,也寧願自欺欺人,做下因證據不足,而釋放所有犯案者的決定)的另類表現嗎?
好萊塢電影《魔鬼代言人》裡的年輕律師(基努李維飾演)原本是小鎮律師,從沒打過失敗官司,因此被挖角到曼哈頓酬勞優渥的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。為了贏得官司,他可以顛倒是非、傷天害理,甚至把瀕臨精神崩潰的妻子(莎莉賽隆主演)冷落一旁。這部電影揭露當權力遇上野心時,什麼公理正義、什麼道德良心,統統都可拋。虛榮,是年輕律師的原罪,罪咎,是他一輩子無法終止的懲罰。
戲劇與小說都是在反映真實人生,做為讀者的我們,內心深處是否也有不足為外人道的罪咎?真的沒有嗎?難道從沒不經意順手拿走別人的一枝筆?從沒說過謊?錯不能因為小,就不是錯。不自覺的錯,也不代表就沒錯。
《罪咎》是一面照妖鏡,既反射出書中角色的性格陰暗面,也映照出你我的性格黑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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