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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怎樣的創作思維與邏輯推理,讓從沒犯過罪的人,可以寫出如此渾然天成、無懈可擊的綁架小說?《人造花之蜜》作者連城三紀彥的想像犯罪,就跟他構思出來的犯罪故事一樣,令人讚嘆、驚呼連連!

《人造花之蜜》由三起互有關連的綁架案構成。猶如魔法一般,第一起綁架案跟第二起綁架案是陰陽案的案中案,第三起綁架案則是因前兩起綁架案具有「飆智」性意義,而再生的復刻版犯罪。然第三起綁架案雖然沿襲原版犯罪模式,但「蘭」(三起綁架案的主謀)又注入創新的犯罪精神,讓原本的複製犯罪搖身成為最經典的完美犯罪。從頭到尾,「蘭」將警方隔絕在外,有如女王一般,高高在上,只能遠觀,不能近覷! 

如此繁複、龐雜、糾葛的人物關係與恩怨牽扯,若沒有一顆冷靜的頭腦與寫作技巧,第一個被「蘭」打敗的應該是作者自己(作繭自縛,自陷其中),而不是警界菁英「橋場」警部(與「蘭」周旋的警方幹員)《人造花之蜜》除了故事布局與發展鋪陳,展現作者不凡的創作力外,關於人性之「惡」與「愛」的心境描寫,作者的刻劃力也是一流。 

第一起綁架案中,「蘭」利用「川田」(共犯)的愛與恨,讓「圭太」(被綁架的小孩)不能說的身世之謎曝光,卻分文未取贖款,平安歸還肉票圭太。這樣的安排絕對讓書中被害者家屬、警方,還有讀者摸不著頭緒。緊接著,蘭在第二起綁架案中又創作出更驚天動地的刑案,此次蘭綁架的對象竟是共犯川田。原來,第一起綁架案只是個幌子,第二起綁架案才是真的,這次蘭利用川田對父親的恨與父親對川田的愛,成功拿走兩億五千萬贖款,跟第一次綁架一樣,川田被平安「救」回(蘭讓川田由「共犯」變成「被害者」),也巧妙化解父子間的矛盾與心結。

兩次狡詐詭譎卻又潔白純淨的犯罪,讓蘭由女綁匪變成女英雄。第三次綁架案就是經由蘭的粉絲「康美」自我推薦,讓蘭找到再次粉墨登場的機會。這次,蘭幹下最後,也是最大的綁架案。蘭複製一年前的圭太事件,讓「光輝」(康美繼母的小孩,也就是康美無直接血緣的弟弟)成為被綁架的對象,並邀請橋場警部再次光臨辦案。而看似了無新意的懷舊犯案,其實魔鬼就藏在細節裡。這次,蘭又成功拿走三億贖款,也讓康美打開心結再次開口說話(康美因為對父親不滿,從此禁語)全書在此結束但這並不是最勁爆的結尾,最叫人張目結舌、目瞪口呆的是…(因為涉及讀者的閱讀樂趣,筆者在此保留) 

蘭在三次犯案中,沒有對任何一個人造成肉體傷害或是生命危險,最多只是給當事者帶來恐慌與不安,而最終的結局卻是為事件相關者化解心頭舊恨,正如書中某角色所說的,「她有點像義賊,鎖定的是不義之財。所謂『不義之財』的意思是,就是靠違法手段賺取的錢…」(P376)。至於蘭的自我解釋是,「我覺得髒錢只要被我偷回來,就可以獲得淨化那就像耶穌基督背負著所有人的罪惡…(P358),如果去偷某人用犯罪手法得到的黑錢,是不是就無法稱之為犯罪了?(P357) 

蘭的辯解或許可以說明她為什麼會成為女綁匪的原因人格異常,強詞奪理而作者也在書中為蘭安排了這麼一段自我解嘲,「我可能會被認為是傲慢的罪犯或是神經病在為自己找藉口(P358)。但若撇開道德義理不談,純就邏輯來看,蘭的說詞也不無道裡,因為埋沒在一片藍色的世界中的藍色,根本感受不到它的藍。同樣,在黑色中,也看不到黑這種色彩。(P356)「所以,用犯罪這個尺度來衡量犯罪的話,也許犯罪就不再是犯罪了…」(P357) 

人間道原本就存在許多似是而非的情境,東野圭吾的小說《徬徨之刃》(請見4月23日拙著《徬徨之刃--罪與罰》一文不也是描寫這樣一個兩難的處境。雖然以暴制暴絕非文明社會的正常生存法則,但在某些時候,它或許是必要之惡,國父孫中山推翻滿清,不就是透過革命另一種說是造反這種必要之惡,才建立中華民國!而蘭專門找家裡藏有不法黑錢,及家庭關係複雜的家庭下手,對社會分配不公,特別是司法不公的社會來說,不也是一種下流正義及必要之惡! 

《人造花之蜜》全書約四十萬字,算是重量級的小說,筆者閱讀過程的心情也是心事重重-不斷跟著作者重重文字設下的重重機關進行推理解謎,但最後還是被作者連城三紀彥跟蘭耍得團團轉,著實讓筆者甘拜下風。 

如果連城三紀彥改行當綁匪賺取贖款,絕對比爬格子寫小說賺稿費更好賺賺更大!」筆者闔上書本時,忍不住在心裡這麼想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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